<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郾城区:“阳光村务”助推清廉村(社区)建设
        2022/8/1 10:58:15

        “像这样每月进行财务公开,村里的每一分钱都知道花在哪儿了,俺们心里敞亮得很。”郾城区“阳光村务”季度交叉检查组在龙城镇冢马村检查时,部分在公示栏前察看村务公开信息的群众表示。

        冢马村每月坚持把村委会财务支出明细、低保名单、集体收入状况等村务拿出来“晒一晒”的做法,正是郾城区建设清廉村(社区)的一个缩影。

        村级“三资”的使用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郾城区纪委监委以深化“阳光村务”建设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区阳光办在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创新设立“两活动一评定”工作机制,让“基层探头”相互“照看”,推动村务管理规范发展,有效激发了干部卸下包袱、甩开膀子的干事劲头。

        该区阳光办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的形式,每月对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观摩;每季度按照《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和《郾城区镇(街道)“阳光村务”规范建设考评细则》,对全区9个镇(街道)的村(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并对观摩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登记交办,不定时进行“回头看”。除此之外,年底在各镇(街道)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区阳光办对全区各镇(街道)和村(社区)“阳光村务”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破解村务监督中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实难题,区纪委监委针对村(社区)“小微权力”的类型、标准、范围等要素,分别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集体资源、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43项服务事项可能出现的优亲厚友、截留挪用、“雁过拔毛”等“微腐败”,逐条梳理出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指导清单(试行)》,按照简便、管用的原则和标准化理念,印制“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让干部“看图履职”,村务监督也“有章可循”。

        “清廉村(社区)建设是清廉郾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持续聚焦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的创新,以强有力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郾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于京伟 张 瑞)

         

        来源:漯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