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河南省漯河市积极探索“阳光三权”治理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漯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探索推进以“阳光三权”(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全程化)为核心、以“阳光村务”为重点的“阳光漯河”建设,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监督实效,走出了一条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阳光之路”。
“阳光漯河”建设由漯河市委牵头开展,包括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阳光司法四大板块建设(原阳光民生板块2022年依规并入阳光政务板块),并专门设立了网上信息公开平台——“阳光漯河网”(lntdls.com)。通过线上、线下对权力运行的全面规范、全面公开、全面监督,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体系,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阳光三权”是指“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全程化”,代表了规范公权力运行的三个阶段,浓缩了对公权力运行全程的系统性要求。其中,“明权清单化”是将法定权力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消除权力神秘感,是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基础工作;“用权规范化”是为公权力运行“立规矩”,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关键步骤;“监权全程化”是对公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规范公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以“阳光村务”为例:
围绕“明权清单化”,漯河市对村级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清单》,对10项32条村级组织权力事项逐项明确权力名称、实施依据、公开载体、公开范围和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公开“晾晒”,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根据发展需要,又对清单进行“回炉再造”,删旧增新,形成新的《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并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同时向群众公示,为村干部用权明确依据,为群众监督画出靶心,为上级考核提供标尺。
围绕“用权规范化”,漯河市统一绘制《村级组织权力运行图解》《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村级权力运行程序性要求,并针对村级权力运行的重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依法依规制定12项50条规范化要求,村干部用权中遇到具体问题能够“按图索骥”“照方抓药”,避免不规范用权行为发生。同时通过常态化培训督导、持续开展“阳光村务规范提升行动”“村务监督巩固提升行动”等工作,不断提高村级党员干部规范用权的能力。
围绕“监权全程化”,漯河市一方面大力推进“三有一码”村级事项公开监督机制建设,全市1346个村(社区)全部实现“村有公开栏、组有明白墙、户有明白卡、扫码知村事”,让群众监督更及时、更便利。另一方面,创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河南省率先出台市级《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建立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履职、考核、退出全过程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建强、用好这支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生力军”,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监督与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的有效衔接,让村级监督更全面、更高效。
漯河市通过“阳光村务”建设,对村级“小微权力”进行全流程再造、全方位规范、全过程监督,实现了“小微权力”有明细、群众利益有保障。基层农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小到低保申请、盖章用印,大到经济发展、村庄规划,都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决策、办事,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较“阳光村务”推行前大幅减少,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统计,实施“阳光村务”建设以来,全市反映农村干部问题信访举报连年大幅下降,最高年降幅达46%。2021年虽然是村级组织换届年,此项指标仍同比下降25.1%,充分彰显出“阳光村务”建设在遏制村级“小微腐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方面的治本作用。2019年10月、2021年10月,漯河市“阳光村务”建设经验和典型案例分别被省纪委监委录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攻坚克难典型经验汇编》《全省纪检监察五年工作综述》,通过“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电视台专题新闻广泛宣传。
“阳光村务”建设是“阳光漯河”建设的缩影。随着“阳光三权”要求在全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全面落实,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司法等各板块建设均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再创新高。各级媒体广泛宣传“阳光漯河”建设,省委、省纪委领导多次来漯实地调研、批示肯定。2021年7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在漯河调研时,充分肯定“阳光村务”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阳光漯河”建设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亮点工作”,获省级表彰推广示范出彩添彩事项、全市优秀改革成果一等奖、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2022年4月8日,“阳光漯河”建设实施五周年之际,漯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对依法依规、常态长效推进“阳光漯河”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为全市各级各层面持续做实做亮“阳光漯河”建设品牌指明奋进方向、提供基本遵循,推动“阳光漯河”建设从阶段性创新转入了常态化发展的新阶段。
未来,漯河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推动用权公开、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立足“阳光漯河”建设实际,坚持完善和发展两大主题,以法为基、以责为纲、以干为要、以实为本,不断提升“阳光漯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水平,推动制度创新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推进监督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基础,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