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源汇区始终紧盯村务监督这一阳光村务建设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全市村务监督《意见》和《工作规范》两个文件要求,认真研究、主动创新、大胆实践,着力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作用提供依据、丰富载体、规范程序。结合基层实际,探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在市“阳光办”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村干部和群众的广泛认可,《河南日报》、大河网等媒体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综合运用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四种工作方式,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廉洁履职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推动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阳光村务建设,确保村务监督和村干部履职用权双规范、双提升。
二、具体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对象、评议事项、评议程序,提出工作要求,由乡镇党委牵总负责、乡镇纪委具体指导,全区所有村、社区遵照执行。
(一)民主评议对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
(二)民主评议事项
1.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奉公情况。
2.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3.本村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情况。
(三)民主评议程序
1.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2.由民主评议对象按照民主评议事项撰写发言提纲,并进行会议述职述廉。
3.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有关的村务、财务等问题进行现场质询,民主评议对象向会议作出说明。
4.进行民主评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主持(召开)民主评议工作要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会议原则上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主持。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1次,时间一般应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元月,可与年度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
2.注重工作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根据民主评议事项,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形成质询提纲,并做好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议程序的落实,质询事项要向村党支部进行汇报沟通,村党支部要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3.严肃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密切干群关系,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的重要举措。凡是对民主评议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处理问题不及时,带来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打击报复的,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强化结果运用。民主评议对象述职述廉情况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在村公开栏、组明白墙、户明白卡及“阳光漯河·源汇网”、村级微信公众号上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评先选优、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下步打算
1.组织全区“阳光村务”建设培训班,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为全区乡、村干部说明讲透推行这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2.在已试点推行的基础上,与半年考核相结合,7月底前,在全区所有村居开展村监委会主持民主评议和对村监委会成员民主评议的“双评议”活动。
3.把村干部履职尽责、巡察整改、三资管理和村务监督作用发挥情况作为评议监督重点,评议结果与半年考核、奖优罚劣挂钩。
4.对全区所有村居评议中群众关心关注、提出质询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逐项梳理,列出整改台账,由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整改到位,乡镇纪委监督落实。
5.对“双评议”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与工作同步向上级、媒体推介宣传经验做法。
6.要求各乡镇、街道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全区各村居再次开展“双评议”活动。
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双评议”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以程序规范、便于操作、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载体,引领、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