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河南省漯河市积极探索“阳光三权”治理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河南省漯河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探索推进以“阳光三权”(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全程化)为核心、以“阳光村务”为重点的“阳光漯河”建设,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监督实效,走出了一条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阳光之路”。
“阳光漯河”建设由漯河市委牵头开展,包括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阳光司法、阳光民生五大板块建设,并专门设立了网上信息公开平台——“阳光漯河网”。通过线上、线下对权力运行的全面规范、全面公开、全面监督,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体系,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那么,“阳光三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简单地说,“明权清单化”,就是将法定权力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消除权力神秘感;“用权规范化”,就是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监权全程化”,就是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下面我们以“阳光村务”为例,说一说如何通过推进“阳光三权”来实现村一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围绕“明权清单化”,对村级权力事项、适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梳理出10大项32小项村级组织权力清单,线上线下全面公开。
围绕“用权规范化”,统一绘制了村级组织权力事项流程图解,制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村务公开制度,对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和议事程序进行全面规范。
围绕“监权全程化”,积极探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出台的村务监督两个文件《漯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漯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填补全省空白。建立了“三有一码”村级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通过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目前全市1346个村(居)共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4072人,设村(居)务“公开栏”1622个,“明白墙”5789块,发放“明白卡”340多万份,设“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600多个,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村民能够随时对本村事务进行监督。
漯河市通过“阳光村务”建设,把知情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实现了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途径多样化、监督方式便利化、监督力量最大化。基层农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小到低保申请、盖章用印,大到经济发展、村庄规划,都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决策、办事,小微权力有明细、群众利益有保障,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较“阳光村务”推行前大幅减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着增强。据统计,实施“阳光村务”建设以来,全市反映农村干部问题信访举报连年大幅下降,最高年降幅46%。2019年10月,漯河市“阳光村务”建设经验被录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攻坚克难典型经验汇编》;2021年10月,漯河市“阳光村务”典型事例被省纪委监委《全省纪检监察五年工作综述》采用,通过“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电视台专题新闻广泛宣传。
“阳光村务”建设是“阳光漯河”建设的缩影。随着“阳光三权”要求在全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全面落实,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司法、阳光民生各板块建设均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再创新高。各级媒体广泛宣传“阳光漯河”建设,省委、省纪委领导多次来漯实地调研、批示肯定。2021年7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在我市调研时,充分肯定“阳光村务”做法并提出新的要求。“阳光漯河”建设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亮点工作”,获省级表彰推广示范出彩添彩事项、全市优秀改革成果一等奖、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未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继续深化“阳光三权”实践探索,坚定不移走好“阳光路”,努力建设“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人民在阳光下安居乐业”的“阳光漯河”“幸福漯河”!
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