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纪(工)委、各监督检查室:
为持续巩固提升全区“阳光村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建立阳光村务“两活动一评定”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7月7日,区“阳光办”牵头,组织全区9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阳光办”负责人,组成9个检查组,对各镇(街道)“阳光村务”工作开展季度交叉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整体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镇(街道)对“阳光村务”建设工作有谋划、有落实,村(社区)“阳光村务”公示公开及时,群众能通过公示内容了解村(社区)相关事项,基层监督效能逐步提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镇(街道)重视程度高。各镇(街道)对“阳光村务”工作重视程度较高,纪(工)委书记和“阳光办”负责人主抓,对全镇(街道)所有村(社区)“阳光村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梳理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交叉检查抽查的村(社区)“阳光村务”工作都较前期检查有较大提升。二是基层监督作用发挥较好。各镇(街道)、村(社区)“阳光村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均设有专门的“阳光村务”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小程序、APP等电子信息载体,不断丰富群众监督模式,金牛社区“阳光村务”智慧平台得到较好运用,各镇(街道)均能运用小程序,推动“阳光村务”公示工作“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更方便基层群众参与和监督。三是“阳光村务”公示公开及时。各类村务信息及时公开,尤其是每月财务支出明细、各项涉农惠农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做到了及时公示、真实公开;村(居)务公示栏和明白墙以及微信公众号、阳光漯河网基本做到了同步公示。如李集镇各村都能较及时更新村务及财务内容,网络更新也很及时,做到了线上监督、线下落实。四是群众满意率较高。从各检查组随机检查村(社区)情况来看,各村(社区)基本都能严格落实“三有一码”要求,在村公示栏、组明白墙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按时发放明白卡,监委会也能切实履行责任,对辖区群众进行入户走访,基层群众对“阳光村务”满意率较高。其中商桥镇要求每名监委会成员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30人,入户走访率较高,入户走访记录比较详实。
二、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各镇(街道)、村(社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示内容不规范。个别村(社区)对公示内容签字不规范,甚至存在公示内容没有村支部书记签字或监委会人员签字的现象,有的事项仅公示决议公开,没有实施结果公开。二是公示资料存档不完整。凡公示文件都需归档留存(含财务公示、重大事项两公示,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名单等),一部分村(社区)只有财务公示存档,涉及群众利益、工程建设的村级重大事项缺少公示存档文件,有的甚至没有公示档案盒。三是“两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村(社区)“两委”会议记录内容含糊不清,条目不清晰,财务公示显示的大额支出及重大事项不能找到相对应的会议记录;个别村(社区)甚至没有“两委”会议记录。四是走访记录不达标。一部分村(社区)监委会群众走访率低,每月走访还不足10人,远远达不到每月走访30人的要求;另外,走访记录普遍记录简单,没有很好反映走访事项、内容。五是组织培训观摩较少。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各镇(街道)组织监委会成员集中培训次数较少,对各村(社区)“阳光村务”工作的指导和观摩次数较少。(具体问题见附件《“阳光村务”季度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要及时总结整改。镇(街道)纪(工)委、“阳光办”要以季度交叉检查为契机,加强学习,取长补短,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区“阳光办”。区“阳光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整改不到位、问题依旧的镇(街道)、村(社区)将严肃问责。
二要做好工作谋划。各镇(街道)要立足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谋划好月分片监督观摩,按要求对辖区“阳光村务”工作进行观摩指导,为下季度交叉检查工作打好基础。
三要强化示范引领。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阳光村务”典型示范的宣传力度,培养树立更多“阳光村务”示范村,不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的双提升。
附件:“阳光村务”季度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漯河市郾城区阳光漯河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