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郾城区召开“阳光村务”建设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何国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区“阳光村务”全年工作,通报了2022年1-5月份区“阳光办”对全区各镇(街道)村(居)务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针对全年工作和检查存在问题,何国旭要求,要端正认识,准确理解“阳光村务”是落实“阳光三权”要求、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体现,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情怀;要扛稳牵头责任、配合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阳光村务”“两活动一评定”制度(每月开展分片监督观摩活动、季度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年度进行综合评定),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推进主动公开走向深入;委机关各监督检查室要全程参与,对“两活动一评定”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阳光村务”各配合部门分管副职、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阳光办主任参加会议。
来源:区阳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