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个别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或“平时松、年底紧”现象,临颍县杜曲镇推行“平时督导、季度点评、年底考核”相结合“督考合一”的方法,夯实责任,倒逼全镇村监委会成员履职尽责,实现村级民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突出过程导向,强化平时督导。严格落实村监委会月工作例会、月监督重点清单、工作报告等制度。对镇纪委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度,进行专题督查。对平时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季度观摩讲评。发现工作推进迟缓或存在问题的,采取预警、通报和挂牌督办,追踪督导问效。
建立责任清单,抓实年终考核。制定出《杜曲镇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列出指标清单,做到共性指标与个性目标相结合、年度清单与动态指标相结合、单项考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体系更加完善。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客观公正反映各村监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实绩。
注重结果运用,落实奖优罚劣。采取平时督导成绩占60%分值,年终考核成绩占40%分值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评定等次,设一类、二类、三类。各村监委会成员工作报酬平时按70%发放,年终综合考核为一类的予以表彰,全年工作报酬增加30%;三类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扣罚全年工作报酬的30%;被县纪委监委一票否决的,直接确定为三类村监委会。
推行“督考合一”考评机制以来,充分激发出各村监委会成员正能量,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执行力。做到镇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贯彻落实到哪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打造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