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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部门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精神文明创建、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党建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管理、考核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法规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四)规划与投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五)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市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较大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六)材料与装备工业科(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七)科技与节能利用科。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八)企业发展服务科。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等。

        (九)信息化推进科(产业融合科)。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食品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推进食品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食品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名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包装机械、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中共漯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设在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接受中共漯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市委军民融合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军民融合办日常事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办的统筹协调。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市信息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