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曰常运转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党政文电、会务、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平安建设、精神文明、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工作;起草审核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
联系电话:0395-2122884 0395-2124024
监督检查科。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承担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牵头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监督自然生态破坏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本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推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日常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曰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5-2333066
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依法行政、普法、立法、 培训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处 罚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 保护执法监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负责有关环境问题的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5-2139028
(四)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 干部奖惩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395-2177296
(五)规划财务科(审计科)。拟定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地方性 生态环境标准,负责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环保技术示范推广,指导推动 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 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方向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5-2124287
(六)大气生态环境科(机动车污染防治科)。承担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县区(管委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划定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指导相关政策、规划、规范的落实;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联系电话:0395-2326066
(七)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市水环境保护的监督和入 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生态环 境保护和水污染源放管控工作,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 治工作;做好区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联系电话:0395-2160306
(八)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并监督管理,落实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95-3937977
(九)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全市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非辐射类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 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排污许可的综 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实施生 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联系电话:0395-2123267
(十)生态环境监测科。负责拟订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 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 体减排监测、移动源等的监督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 监测和预测预警监测;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监测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工作;加强“智慧环保建设”,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 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 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应急管理 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生态破坏及处置效果评估。
联系电话:0395-317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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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95-215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