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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政务:【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双随机”监管新模式 构建阳光下履职新常态
        2020/8/6 10:55:07

        2019年“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阳光政务”提升为重点,积极把“阳光三权”要求融入到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在全省带头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着力构建起以权力规范为核心、以阳光公开为特征、以监督制约为关键、以优化环境为目标的执法履职新常态,推动全市“双随机”工作创新始终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有力促进了“阳光漯河”建设的规范提升。

         一、探索过程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是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阳光漯河”建设、规范监管权力运行的重要抓手。工作探索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先行先试阶段。2019年之前,把探索“双随机”监管作为落实“阳光三权”的着力点,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从零开始,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取得突破,被省局确定为唯一试点,专门在漯河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程来漯调研予以肯定,20多个省内外市场监管部门来漯学习;二是深化提升阶段。进入2019年以后,结合“阳光漯河”规范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继续加快探索,又在全省率先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做到了全省第一,受到了省“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表扬,先后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培训班上介绍了“漯河经验”、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三是持续创新阶段。2019年下半年以来,坚持创新不停步,在全省率先开始开展“双随机+信用监管”的探索,9月份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河南唯一的全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地市级试点(全国共3个)。市市场监管局抓住契机、迅速启动,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涉及食品行业和所有市场主体两个层面的改革办法,组织开发了信用分类监管平台,这也为市场监管系统“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打开了新的空间。

         二、主要做法

        在探索“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主要通过抓好三个环节,推动“阳光三权”落实,规范提升“阳光漯河”建设。

        一是制订公开抽查事项,切实推动明权清单化。我局发挥对全市“双随机”工作的牵头作用,组织各个涉企监管部门梳理抽查事项,制订了统一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27个部门的545项法定检查事项,逐项明确抽查的主体、对象、比例、频次、方式、内容和法律依据等,确保“双随机”抽查于法有据、依法开展。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各涉企监管部门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通过汇总分析,对各部门抽查计划中检查对象相同、社会关注度高、工作关联性较强的领域进行整合,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面向社会公示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到“计划之内必须查,计划之外不能查”,对企业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打扰。

        二是开发运用监管平台,全面做到用权规范化。根据工作探索需要,在全省率先自主开发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平台,在平台上建立了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两个数据库,把全市 28个行政执法部门、4957名执法人员和 36 万余户市场主体的信息全部纳入两个数据库,供全市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使用。每次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都由电脑在执法人员数据库和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和随机匹配分组,确保了参加检查人员和应检查对象被抽中的机会均等。为保证整个抽取过程公开通明,每次参与“双随机”抽查的部门执法人员代表和被检查行业的市场主体代表全程参加,抽取结果当场宣布。通过阳光操作,有效解决了“谁想查谁就查,想查谁就查谁,想什么时候查就什么时候查”的执法任性问题,同时也切断了以往执法模式中检查人员和企业可能存在的人情或利益关联,有利于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三是建立完善制约机制,大力提升监权透明化。首先,扎好制度笼子。制定出台了职责分工、部门会商、检查规范、抽查审计等9个规章制度,使“双随机”探索始终在制度制约下规范推进;其次,做到全程公开。每次开展抽查,事前在网上公开发布抽查告知书,告知抽查时间、抽查内容、准备事项,事中要求检查人员认真填写《联合抽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结果可溯,事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查询监督。通过规范严格的程序给检查人员戴上了“紧箍咒”,保证了抽查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再者,创新约束手段。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信用分类结果,对高风险企业加大“双随机”监管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通过信用监管在提高监管精准性、科学性的同时,也对执法行为形成了有效制约,防止了不作为、乱作为。

         三、工作成效

        通过“双随机”监管探索,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促进了作风转变,做到了让干部在阳光下工作、让群众在阳光下监督、让企业在阳光下发展,全面推动了公平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使市场主体迸发出更大的活力。2019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市直单位服务实体经济满意度评议中,我局名列第一;截至年底,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 203728户,同比增长156.70%,市场主体总量达到 368280 户,同比增长 108.32%,两项增速蝉联全省第一,创出了市场主体发展的“速度奇迹”。